4460

請問公司亂扣錢可以申訴嗎?

我在科技場上班

這個月5號發薪水

薪水實領19886

扣掉加班費4460

剩下15426

本來每個月都會有多5000的工作津貼

但是上個月因為一批貨出了問題

貨報廢公司賠償客戶

導致公司向測貨的員工全部的6個人都扣錢

裡面有外勞.派遣.正職員工

外勞扣1000派遣扣1500我是正職員工卻被扣5000當月的工作津貼

請問這樣合理嗎?扣除那5000我薪水只剩下15000多低於最低薪資17280這樣合法嗎??而且公司本來都沒有任何規範說要如何扣款

就直接扣光我的工作津貼

也沒有公告要扣多少錢

請問這樣公司合法嗎?我可以申請勞工訴訟嗎?請勞工局幫我要回該有的錢嗎??請專業人士幫我回答!!!謝謝~~
雇主確實違反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

違反26條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
但真需要賠償雇主還是可以另外向你求償

如有不服可向勞工局諮詢。


雇主確實違反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

違反26條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
「但真需要賠償雇主還是可以另外向你求償

如有不服可向勞工局諮詢。

」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最後面這一段是說 雇主可以像你要求賠償

但前提是..他要有證據說明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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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東隆興(4401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