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460
請問公司亂扣錢可以申訴嗎?
我在科技場上班
這個月5號發薪水
薪水實領19886
扣掉加班費4460
剩下15426
本來每個月都會有多5000的工作津貼
但是上個月因為一批貨出了問題
貨報廢公司賠償客戶
導致公司向測貨的員工全部的6個人都扣錢
裡面有外勞.派遣.正職員工
外勞扣1000派遣扣1500我是正職員工卻被扣5000當月的工作津貼
請問這樣合理嗎?扣除那5000我薪水只剩下15000多低於最低薪資17280這樣合法嗎??而且公司本來都沒有任何規範說要如何扣款
就直接扣光我的工作津貼
也沒有公告要扣多少錢
請問這樣公司合法嗎?我可以申請勞工訴訟嗎?請勞工局幫我要回該有的錢嗎??請專業人士幫我回答!!!謝謝~~
雇主確實違反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
違反26條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但真需要賠償雇主還是可以另外向你求償
如有不服可向勞工局諮詢。
雇主確實違反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
違反26條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「但真需要賠償雇主還是可以另外向你求償
如有不服可向勞工局諮詢。
」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最後面這一段是說 雇主可以像你要求賠償
但前提是..他要有證據說明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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