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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冒用註冊到某網站,該怎麼處理

我的電子郵件被冒用註冊四個帳號到某網站

因為註冊後

網站有自動發信到我的信箱才知道。

打電話給客服

居然要我傳真身分證影本才能取消。

我才不敢傳真

而且這是很無理的要求。

其實

這個網站應該要做好回覆確認

但他們沒有做到

居然可以讓別人隨便填個

真是令人生氣。

就是這樣

我第一次打電話去客訴後

可能那三個帳號被註銷了;結果冒用者又馬上註冊了第四帳號

我又收到了第四封加入會員通知信。

想請問:一、我如何要求這個網站取消這四組的註冊?二、冒用(沒有冒名發垃圾信)有沒有什麼法律責任呢?真的很生氣

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冒用了!

因為這樣我會有收不完的垃圾廣告信!


遇到網路帳戶遭冒用

建議妳先向網路服務公司反應

再向 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 申訴:其網址

Email

地址

電話...如下 社團法人 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 簡介 本會為全國性消費者保護團體

消費者保護事務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有連結

民國89年1月1日開辦網路申訴系統

民國94年11月1日開辦優良網站認證

並在交通部觀光局網站首頁設有連結

是全國性消費者保護團體中最具規模的網站認證組織

為消費者推介尊重消費者購物權益的網站。

為促進網際網路使用之便利與安全

並保障以網際網路為媒介之消費權益

在各界發起下

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於88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

立案證書為:台內社字第8964308號

本會為公益性消費者保護團體。

本會以消基會、網路暨資訊電腦相關產業代表、學術界、政府機關、網路使用者‥‥‥等

為主要發起人

本會網址為 http://www.nca.org.tw 。

本會設置免費申訴網站 http://www.net080.com.tw 開放供不特定消費者對任何企業申訴

本會申訴網站開放供全民免費使用

非網路購物的消費者

亦得使用本系統。

截至95年12月底止

共有8

320位消費者使用本公益系統。

本會為社團法人

且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認定的全國性消費者保護組織

現任理事長為林世華律師

秘書長為李同榮。

林理事長曾任消基會第七屆董事長

除執行律師業務外

亦曾擔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、台北市政府訴願會委員

專長為網際網路、電信、公共工程法規與實務

亦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諮詢委員。

著作權人: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 http://www.nca.org.tw本會地址: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25號10樓之1電話:(02)2579-6353  傳真:(02)2579-4408 Email:《Service*nca.org.tw》 如有任何問題

歡迎您與我們聯絡。

( 通常他們會說:【對於您遭遇此情形深感遺憾

我們會儘速替你處理的。

】)所以還是要我們自己多注意比較實際的啦!

參考資料:我的Yahoo!部落格 和 【各類網站捷徑總表】
沒人理我們

真的很生氣

我也是被冒用

樓上的專家說的沒錯

我們就去報警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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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0709180830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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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東隆興(4401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