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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已領殘障生活津貼者,是否還可領國民年金老年給付?

1. 請問我婆婆在99年1月就滿65歲了

她領有殘障手冊

每個月也有領取殘障生活津貼$4000元

是否還可領國民年金老年給付? (PS:平時沒有繳國民年金保費

政府全額負擔)我有上網查了一下

不知我算的對不對

計算如下:17280*2年*1.3%=449所以

以後每個月可以領$4449元嗎? 2. 另外

請問國民年金老年給付要如何請領? 3. 假若

以後沒有領取殘障生活津貼時

是否要再去更改申請國民年金老年給付為 17280*2年*0.65% 3000=3225元 ?
您好:原則上勞保局應該寄了國民年金-老年年金申請書給婆婆

而從97年10月起到99年1月~~總計年資:1年4個月(16個月)計算方面會比2年算起來少一點

17280 * 16/12 * 1.3% = 300 元/月1.每月領300元 4000元 = 4300元2.目前已經是1月了..也就是說婆婆為34年1月出生

本月滿65歲

尚未收到勞保局寄的老年年金申請書

可以向各地公所拿申請表格

寫好再寄給勞保局就好。

3.沒領中低收殘障補助

就依您計算的17280 * 16/12 * 0.65% 3000 = 3150..每月領315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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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001270487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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