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440
有關報稅的疑惑想請教專業的大大.....
各位大大:我去年10月份結婚
聽說結婚後第一年夫妻仍可以選擇單獨申報
所以我試算了一下
如果我和先生一起申報
並由先生扶養我的話
則要繳一萬多的稅
如果換成我扶養我先生的話
金額也是一模一樣.但如果選擇單獨申報
則我可以退一萬多元的稅
我先生則是要繳兩萬多的稅金.兩相計算之下
以前者的金額較低
大概少2.3千元左右
所以後來我們選擇一併申報.但是問題來了
這樣不就變成我先生有沒有扶養我
或我有沒有扶養我先生都沒差了不是嗎??如果單獨申報
我先生要繳兩萬多
但是合併申報
我也有一萬多事先被政府A走了
然後還得再繳一萬多
這樣同樣都是繳兩萬多啊!!那以後每年他養不養我還不是都一樣??照道理他養了我應該就不用繳到這麼多錢吧?我是自由業
稅單上總收入也才12萬左右
而且還有一萬多被政府先吃了...是我哪裡算錯了嗎??還是我腦筋哪裡轉不過來??請幫我解釋分析一下好嗎?另外想請教
如果扶養雙親一定要戶籍相同嗎?我想扶養我爸
他65歲沒收入
但是和我住在不同地方
戶籍各不相同
這樣我可以申報扶養他嗎??麻煩專業的大大回覆了
謝謝!!
一、夫妻合併申報並不是誰扶養誰的問題
你們的(所得-免稅額-扣除額)×稅率=應納稅額
除非你們能再申報扶養父母或小孩
這樣你們才能少繳稅。
在去年以前夫妻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只有67000元
比今年的88000元少
好像在懲罰婚姻
此一情形今年開始有了改進
所以在夫妻都有薪資所得、採標準扣除額、在適用6%稅率的情形下
分開計算與合併計算幾乎沒什麼差別
至於妳的情形合併申報繳稅較少
是因為你的所得比較低
在個人申報193000元(免稅額74000 標準扣除額44000 薪資扣除額75000)以下是不用繳稅的
妳的薪資與193000之間的差距
就是可以讓合併申報少繳稅的原因。
二、扶養雙親是不用同戶籍的
只要是直系親屬也不用附任何證明文件
如果你沒有其他的兄弟姊妹申報扶養妳父親的話
那你是可以申報扶養的
這樣至少可以少繳4440元的稅(74000*6%)。
參考資料
自己
扶養雙親戶籍不同仍可申報
若可能的話明年你的薪資收入部份可用父親名義報75000那報稅時就可以多扣一個75000的薪資扣除額阿(若母親也可報就可扣2個75000)~~或者你可採列舉
保費24000元/人
房貸利息 醫藥掛號費 捐贈(要超過夫妻88000才用列舉)
或兄弟姐妹的小孩你也可加入扶養
只要他們家用不到的話
寫一張同意書(證明xxx由xxx扶養
同意人:xxx蓋章)就可可以參考http://www.msn.com.tw/special/2006tax/試算看看
老實說
你的案例沒有雙方的實際數字
是很難給一個確定的答案 你有是過你們合併申報
但是以你為申報納稅義務人來撫養你先生的報法嗎? 其實你也不用覺得很驚訝
因為很多人也是算過合併申報和單獨申報
發現稅額其實繳的是差不多的
因為能扣除的項目是一樣的啊~~
申報所得稅,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,綜合所得稅申報,營業稅申報,遺產稅申報,夫妻合併申報,個人所得稅申報,申報轉讓,401申報書,申報扶養申報,合併,夫妻,標準扣除額,直系親屬,兄弟姊妹,父親的話,選擇,所得,疑惑
營業稅|補稅|地價稅|扣除額|契稅|所得稅|房屋稅|留抵稅額|發票|網路報稅|逃稅|扣繳憑單|燃料稅|二維條碼|累進稅率|逃漏稅|贈與稅|免稅額|娛樂稅|牌照稅|財產申報|營利事業所得稅|退稅|節稅|關稅|遺產稅|合併報稅|印花稅|土地增值稅|證券交易稅|
4440
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20605100118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留言列表